乡村医生实施办法需完善
解除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
鉴于以上种种乡村医生的弊端和问题,加上目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乡村医生工作任务、工作强度都有大幅度的增加,但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机制还不健全,还不能落实到位,乡村医生收入可能有所下降,这必将导致乡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降低,大量乡村医生流失。同时,有相当多的乡村医生即将面临退休问题,随着这部分人的逐步退休,而有志于在村卫生室工作的年轻医务工作者因保障问题望而却步,村医队伍就无法补充适宜人才,势必导致乡村医生队伍断层,如此一来,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 网底 将得不到巩固和健全。要使乡村医生这一集医疗、防疫、保健为一体的农村卫生最基层的力量继续充分发挥作用,就必须妥善解决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障问题。
为此建议:
一是在国家层面出台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政策。建议国家出台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总体政策,明确由各省(市)结合当地乡村医生收入情况、职工养老保障平均水平和财政状况制定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具体实施办法和保障标准,同时应明确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水平不低于当地乡村教师养老保障水平,养老保障资金由中央、省、县三级财政分担解决。唯有解除乡村医生后顾之忧,才能让乡村医生后继有人。
二是建议尝试逐步转变乡村医生身份。国家有关部门也高度重视乡村医生养老问题,并多次着手进行调研,但由于乡村医生的身份问题一直未能解决,故政策难以出台,目前只能与普通农民同等对待,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各省(市)自行出台的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政策大多数也是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为依托,使得乡村医生对此意见很大,要求解决这一问题的呼声很高。为从根本上解决乡村医生的身份问题,建议参照民办教师 民转公 等办法,开展乡村医生 农转公 身份转换改革试点,以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为依托,将乡村医生逐步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身份管理,统一调配,并享受同等待遇及养老政策。
在偏远山区农村,乡村医生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为基层群众给予帮助,关于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险等政策也被推上台面。据最新消息称:近日,五莲县出台《乡村医生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2200多名乡村医生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建立起生活补助政策和养老保险制度相结合的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新机制,确保全县乡村医生老有所养。
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待遇最新消息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定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近日,五莲县出台《乡村医生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建立起生活补助政策和养老保险制度相结合的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新机制,确保全县乡村医生老有所养。
办法规定,乡村医生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纳入现行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以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为主、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辅,乡村医生根据自身条件和社会保险政策规定,自主选择参加一种基本养老保险,不得重复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乡村医生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县乡财政和基层卫生院每人每年给予2800元的缴费补助,乡村医生个人缴费1500元;选择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参照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标准给予补助。已年满60周岁或新增达到待遇领取年龄的乡村医生,不再缴费,按月领取养老金;符合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条件的,享受生活补助待遇。据统计,今年全县将投入700万元用于落实缴费补助和生活补助。
秀屿区埭头镇石塔村一名乡村医生反映,我市规定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每人每年300元,地方财政补贴500元。
但从去年开始,均被村里代办的干部要求缴纳不低于800元的费用,他怀疑是不是补贴取消或被截留了。
3月21日,秀屿区城乡居民养老管理中心副主任陈海兴在接受采访时说,2013年起,该区劳动年龄段内乡村医生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档次不低于800元/年,其保险费用由市、区两级财政给予每人每年500元补助,个人出的费用不低于300元。石塔村的新农保协理员在办理手续时,将缴费档次不低于800元/年理解为个人缴纳不低于800元,让部分参保户产生误会。
这些多缴纳的费用均已打入参保者的个人账户,未被挪用。
陈海兴打开福建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输入石塔村参保的6名乡村医生信息,显示其2013年个人缴纳金额为800元,补贴金额空缺。陈海兴说,2013年的补贴款,秀屿区卫生局于3月4日打入该中心账户,目前正在分解,很快将汇入个人账户,每人500元。今年的信息尚未录入,群众可到代办点进行变更,最低缴纳300元即可。记者从秀屿区纠风办获悉,该办已要求秀屿区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工作人员到石塔村向参保户进行解释,并办理相关变更业务。
同时,遇到政策变更或是协管员更换时,要集中开展业务培训。
福州赤脚医生(现称乡村医生)面临的收入低、养老没保障等问题,引起市民和有关部门的关注。记者昨日了解到,连江县近日先行出台了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我市乡村医生养老难问题正在破冰。据了解,目前连江县共有511名乡村医生,占全市乡村医生总数的14.8%。连江县卫生局农村卫生协会负责人蒋后秋介绍,连江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政策是以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参保单位,统一在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参照执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经资格认定的在职在岗乡村医生,以乡镇卫生院合同工形式,纳入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并遵循个人自愿原则参加养老保险。“已在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的乡村医生,原则上仍保留在原中心参保,不办理转移。”蒋后秋表示,在乡村医生资格认定上,参保对象需取得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乡村医生资格证书、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学临床类中专水平以上证书,注册在连江县村级卫生所且在岗从事一般医疗、预防保健和提供公共卫生服务。蒋后秋称,参加养老保险的乡村医生,每年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全省(不含厦门)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核定,对在岗的参保乡村医生,按照企业员工参保缴费比例参保,即每月按缴费基数的26%缴纳养老保险,其中个人缴纳8%、公共缴纳18%。
“从参保之月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满15年(男性超过45周岁、女性超过40周岁)的在岗乡村医生,允许个人在参保时一次性补足15年或延长缴费满15年。补缴时,按乡村医生服务年限由县财政一次性分档补助,最高可达补缴额的41.3%。”蒋后秋指出,截至6月30日,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无法参保的在岗乡村医生(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服务年限达15年(含15年)以上的,由县政府按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发放养老生活补助。“目前执行的是暂行办法,待省、市出台正式文件后,将在现行基础上进行相应调整。”蒋后秋表示。市卫生局缪伟副局长表示,目前全市范围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正在紧张研究制定。现在到www.cpic.com.cn,能够享受更多的优惠!
我区日前出台的《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对于符合参加的乡村医生,可按规定参加;不符合参加企业职工条件的,可在户籍所在地参加。
该方案明确,对于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从业10年以上(含10年)并已经退出工作岗位的乡村医生,各地区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提高,每月按照一定标准给予生活补助,所需资金由盟市、旗县级财政解决;建立在岗乡村医生到龄退出制度,对于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依法注册的在岗乡村医生,退出乡村医生岗位,不再从事乡村医生工作。
确有需要的,苏木乡镇卫生院可以返聘其继续执业;建立违规违纪乡村医生辞退制度,对于乡村医生执业期间出现因个人原因不能胜任乡村医生工作、自动脱离乡村医生岗位半年以上或累计脱岗1年,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违规套取各类专项资金,出现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责任事故等违规违纪行为之一的,旗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处理,直至吊销其《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方案还明确,各地区要综合考虑乡村医生工作的实际情况、服务能力和服务成本,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保障乡村医生合理的收入水平;对于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核定的任务量和考核结果,将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给乡村医生。
在2014年和2015年将农村牧区新增的人均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全部用于乡村医生的基础上,未来新增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按照国家有关要求重点向乡村医生倾斜,用于加强嘎查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国务院: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 建立退出机制
据消息,国务院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对于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各地要结合实际,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 日前,福州市政府出台《关于福州市乡村医生养老保障的实施意见》,凡是纳入保障对象的乡村医生,今后皆可以纳入享受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政策中。 《意见》指出,在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方面,年满六十周岁以上在岗或退岗的乡村医生,在乡村医生岗位上工作累计满十五年以上的,在享受原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其他养老保险的基础上,由县(市)区财政按月发放不低于福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未满十五年的,按年限比例相应递减。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标准随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变化同步调整。 在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方面,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自愿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其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按照福州市现行政策规定办理。参保对象年满六十周岁后,且在乡村医生岗位上工作累计满十五年以上的,在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基础上,由县(市)区财政按月发放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未满十五年的,按年限比例相应递减。 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方式为,男性未满六十周岁、女性未满五十五周岁的乡村医生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按我省有关规定执行,县(市)区财政给予养老保险缴费额60%的补助。参保的乡村医生于每年四月至十月期间向当地地税部门缴纳年度参保费用,并将缴费票据汇总到所属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上报县(市)区卫计部门办理参保财政补助手续。参保前符合国家或我省规定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工作年限,可在参保时提出补缴申请,一次性办理政策性参保补缴手续,补缴费用按有关规定执行。 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乡村医生,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年限满十五年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手续后,按月领取养老金。累计缴费年限不满十五年的,可延长缴费期至满十五年再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手续,也可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已参保的人员,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费用自行承担。 据了解,根据国家规定和福州市农村人口分布情况,以行政村为单位核定乡村医生注册人数,每一千人口左右注册一名乡村医生,老少边岛等人口较少的行政村每五百人口左右注册一名乡村医生。
已达退休年龄、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的,根据当地实际需要,可延聘为执业乡村医生。延聘期间继续享受乡村医生岗位津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助等,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可继续享受参保延期缴费财政补助待遇,财政补助的最高返聘年龄为男性七十周岁、女性六十五周岁。
3月6日,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开封市通许县大岗李乡苏刘庄村村医马文芳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河南代表团小组会议上说,乡村医生的技术专业水平和工作性质与普通农民不同,不能简单将乡村医生纳入新农保,可参照村干部或者小学教师的相关规定,对服务超过一定年限的老村医给予相应的养老保险保障。
1月14日讯:乡村医生植根广阔农村,既是农村卫生工作的重要参与者,又是行政村卫生服务的主要提供者。记者从市卫计委获悉,我市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推行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制度,并率先实现了9个县(市、区)的全覆盖。据悉,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制度的缺失已成为各级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的一块心病,为进一步改善我市乡村医生处境,提高乡村医生的合理待遇,我市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推行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制度,并率先实现了9个县(市、区)的全覆盖。?这一制度的建立,让村医们吃了定心丸,稳定了村医队伍,为村医履职,为村所实行药品零差率改革、乡村一体化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海云工程项目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