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红盈余计算方法的披露
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推进分红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5】93号)中《分红保险精算规定》(以下简称“该规定”)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规定,现将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盈余计算方法披露如下:
本公司每年根据分红保险的业务经营状况,采用该规定第六部分的责任准备金确定盈余,可分配盈余来自本公司的投资收益率、死亡率等相关营运经验与评估假设的差异产生的收益。在转回分红保险特别储备的基础上增加本期共有盈余,经上年度红利派发差异调整,并扣除本期可分配盈余后,形成本期分红后的分红保险特别储备,同时列示分红保险特别储备余额与分红保险准备金余额的比值,本公司以该规定附件格式三填列分红保险盈余计算与分配表。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