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工伤医疗费支付程序有哪些,工伤医疗费支付程序

平顶山市工伤医疗费用支付程序:1、工伤后住院医疗费用报销:职工因事故受伤后,应当到工伤保险定点医院治疗,并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医疗伤害处,市医疗保险中心泰局和工伤处24小时内。由市医保中心工伤科出具“平顶山市工伤保险住院备案证明”,工伤保险定点医院暂按参保职工住院办法管理,费用由单位或职工垫支。工伤经认定后,市医保中心再出具《职工工伤保险住院介绍信》,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由市医保中心直接与医院结算。若在出院时工伤尚未认定,医疗费由单位或职工与医院结算。待工伤认定后原垫付的费用由单位填写《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提交工伤认定相关资料;诊断证明或出院证;医疗费报销单据原件、复印件;费用清单及病历复印件,报市医保中心核报。

2、旧伤复发医疗费用报销: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或职业病需要治疗的,用人单位或个人应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并确认经工伤保险定点医院确认咨询,提出诊疗建议,需要住院治疗的,经市医保中心批准后,到定点医院就诊。治疗方面,市医保中心出具《工伤保险住院患者介绍信》,市医保中心医疗费用直接与医院结算。对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P>3、工伤转诊医疗费用报销:一是由工伤保险定点医院组织会诊,在工伤职工转诊申请表中提出转诊意见。由科主任、主管院长签字,参保单位提出意见,报市医保中心核准后方可转院。原则上限转省级医院,特别情况需转外省治疗的,限转北京、上海国家级医院。出院后由单位填写《平顶山市工伤职工医疗费、劳动能力鉴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申报表》,提交《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出院证或诊断证明;医疗费报销单据原件、复印件;费用清单及病历复印件,报市医保中心核报。

4、异地安置人员医疗费的报销:工伤人员回原籍居住一年以年的,由用人单位到市医保中心工伤科领取《平顶山市城镇职工异地安置人员登记表》进行登记。住院治疗前应先到工伤科备案,治疗结束后由单位填写《平顶山市工伤职工医疗费、劳动能力鉴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申报表》,提交出院证或诊断证明;医疗费报销单据原件、复印件;费用清单及病历复印件,报市医保中心核报。

5、工伤康复补偿:职工需要进行工伤康复的,填写《工伤康复申请表》,向指定康复医院提出建议,向参保单位提出建议,并到德勤经市医保中心批准,指定康复医院进行康复治疗。其费用由市医保中心与定点康复医院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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