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社保的补缴手续的知识,请看下面的介绍。
“京15条”中规定,外地人购房需要提供连续5年以上社保或者纳税证明。但是市场中存在一些购房者在京居住和工作已满5年,由于一些特殊原因连续缴纳社保未满5年。
如果因为工作调换和离职等原因导致社保缴纳中断,可以通过相关手续补缴。很多购房者可能希望补缴后,能够拥有购房资格。专家提醒购房者,社保补缴手续复杂,办理难度大。
首先,个人补缴社保,要提供相关材料证明。
不仅需要现工作单位开具证明,还需要原单位开具离职证明。个人也要提交原单位的劳动合同和现单位的劳动合同以及社保补缴申请。
虽然目前对补缴的时间没有具体规定,但一般是补缴在1年以内。若补缴1年以上,社保中心担心存在骗保嫌疑,审核更加严格,审核通过的可能性较小。
其次,部分区域外地人补缴社保受限。
目前对于外地人补缴社保,各区规定不同,如大兴区规定,若是北京人可以提供相关证明进行补缴,若是外地人个人补缴,则需要去户口所在地补缴。
对于购房者来说,外地缴纳社保记录在北京社保中心无法查到,自然无法提供在京连续缴纳5年社保的证明,所以不能获得购房资格。允许单位补缴社保,如允许工作试用期内没有缴纳社保而申请补缴。其它区县,目前个人补缴和单位补缴都可以办理。
第三,通过单位补缴难度大,而且也无法提供连续5年社保证明。
首先,单位替个人补缴是指个人在单位期间因特殊原因未缴纳的社保,补缴需要提供相关的劳动合同、工资单等。实际情况中,个人因工作调换或离职导致的社保缴纳中断,其间不可能有单位替个人补缴。其次,通过单位补缴,社保中心会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并且对单位其他员工的社保缴纳情况进行核查,核查是否有类似情况。
第四,“假社保”办理难度大、风险大。
由于建委和社保中心联网,因此假社保信息很容易查出来。一旦查出利用假证明骗取购房资格,将会把个人的社保账户清零,并且对其信用和未来购房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