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的筹资标准公布,以上海为例,医保缴费标准未每人每年2500元,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和新农合医保缴费标准详见下文。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医保缴费标准是多少的知识,请看下面的介绍。
医保缴费标准
(一)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的筹资标准为:60周岁及以上人员,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3800元;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筹资标准每人每年2500元;中小学生和婴幼儿,筹资标准每人每年900元。
(二)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为:70周岁以上人员每人每年340元,60-69周岁每人每年500元;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每人每年680元;中小学生和婴幼儿每人每年100元。
(三)浦东新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实际缴费标准
备注:
1、农村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实际缴费按上述年龄标准,增加部分由新农合结余资金、财政及村集体经济给予补贴,政府补贴资金按区府有关文件执行。
2、在新农合集中参保的镇保人员,仍按照上年度集中参保办法投保,个人缴费按上述年龄标准,保障待遇参照市有关文件执行。
医保缴费时间
2018年度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时间从2018年9月1日起,截止时间咨询当地社保局。
医保缴费基数
以四川为例,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44160元,个体参保人员统帐结合缴费标准3974.40元,单建统筹缴费标准2428.80元;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320元。各地略有不同,以社保局公布为准。
医保缴费方式
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凡是采取银行代扣缴费方式的,应在2018年9月20日前或10月20日前以及11月20日前按上述标准存入足够金额(备注:应在保证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基础上多存10元钱);凡是采取现金缴费方式的,应按照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和学校与托幼机构(以下简称:参保单位)规定的时间一次性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
医保参保对象
凡未参加本市其他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
(一)具有本市户籍,年龄超过18周岁的人员。
1、本区具有农业户籍,未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障的农业人口(含未转入本市居民户口,具有合法婚姻证明,与本区内具有农业户籍居民结婚,但无其他医疗保障的来沪人员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2、选择参加新农合的征地镇保人员(保障待遇为小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急诊统筹)。
(二)具有本市户籍的中小学生和婴幼儿;
(三)本市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的全日制大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以下统称“学生”);
备注:符合(一)中的1和2对象,即参加新农合医疗保险的对象,按原办法请各街镇组织集中投保方式参保。
符合(二)、(三)对象按原居保投保方式参保。
医保参保流程
符合参保对象(一)中的人员(含选择参加合作医疗的征地镇保人员)的集中登记缴费期限为10月至11月25日,参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户口薄等相关证件,以家庭为单位的主动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办理登记缴费手续。未能在登记缴费期内缴费者,视作放弃参保。参保人如不符合参保对象者,一经查出,其将不能享受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并且不予退还已缴纳的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纳款。
医保报销范围
(一)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或者医疗保险卡)、《浦东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册》,当该册用完更换《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门急诊就医记录册》及相关凭证就医。
(二)中小学生和婴幼儿可以在医保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门诊就医,因病情需要也可以选择二、三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近就医。住院就医管理办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险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三)中小学生和婴幼儿参保以外的人员可以在全市的医保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门诊就医,因病情需要转诊治疗的,须办理转诊手续后,到二、三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未经转诊,不得报销);急诊和住院医疗可以到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参保人员患精神疾病需要治疗时可直接到区县精神卫生中心就医。
(四)不予支付的情形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先行支付。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以上就是小编为你介绍的关于医保缴费标准是多少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