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保险理赔,“被保险公司拒赔”是谈论最多、争议最大的话题,造成很多人对于保险的认知出现误区,产生不必要的不良情绪。事实上,保险公司的理赔审核之所以严格,是因为保险公司需要对全体投保人负责,骗保等恶意事件不止给保险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更损害了其信誉度。因此,制定严密的审核流程是每个保险公司都会做的。
《保险法》第22、23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依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理赔一般分为两种形式:赔偿和给付。
赔偿。赔偿指的是保险公司根据保险财产出险时的受损情况,在保险额的基础上对被保险人的损失进行的赔偿。保险赔偿是补偿性质的,即它只对实际损失的部分进行赔偿,最多与受损财产的价值相当,而永远不会多于其价值。
给付。给付常常用于人身保险类产品的理赔中,由于人的生命和身体健康往往无法用金钱准确衡量估价,因此在出险时,保险公司只能在保单约定的额度内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即人身保险是以给付的方式支付保险金的。
对于“拒赔”情况,客户需要注意的是保险公司如果故意拒赔或者无理拒赔是违法行为,保险公司的“拒赔”往往不是因为公司“不想赔”“不愿赔”,而是因为持保人“不会赔”。每一种保险产品的合同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对于保险责任以外的情况不予赔偿,因此“张冠李戴”的申请理赔行为往往得到“拒赔”结果,譬如明明应该找意外险理赔,却去报了医保理赔。此外,理赔材料准备不充分,投保人故意隐瞒被保人情况等等,都将造成保险公司审理不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