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登记是很重要的,不能忽略了。那么就业登记证补办手续及所需材料有什么?
具体需看《就业创业登记证》上登记的发证单位是哪里。如果是在市就业管理处办理的,需到市就业服务大厅办理挂失,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寸照片3张。在乡镇或社区办理的,则需回原经办机构挂失补办。
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及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流程
一、就业登记
(一)登记对象:用人单位招用录用人员、劳动者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应当自招用或实现就业之日起30日内,到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就业登记。
(二)申请办理就业登记,应提交以下资料:
1、用人单位、私营企业主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批准成立文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组织)原件及复印件;
2、《就业登记备案表》和《就业登记花名册》;
3、劳动合同(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的提交常住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经办机构出具的《就业认定证明》);
4、劳动者身份证件、户口薄、毕业证和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招用户籍不在本地的劳动者,还需提供合法居住证明;
6、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受理就业登记申请后,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交资料及有关情况进行核实,符合要求的,办理就业登记。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及办理退休手续,应在15日内到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办理注销就业登记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