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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 | 以案说险:警惕二手车保险状况 返回列表页>>

2020年7月,李某驾驶车辆与三者车发生碰撞,经交警判定李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随即李某向保险公司报案,报案时才知晓其购买的二手车目前仅有交强险,商业险为退保状态。李某不解,为何自己并没有提出商业险退保申请,但商业险保单却为退保状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四条: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李某购买二手车后,虽然车辆已发生过户,但保单载明的投保人仍依法享有商业险退保权利。李某购买二手车后未及时关注车辆保单情况,导致车辆出险时无有效商业险保单,保险公司仅能在交强险保险责任范围内进行赔付,超出交强险赔偿范围的损失需责任方自行承担。

保险消费者在购买二手车后,应及时关注商业险保单状态,必要时及时为车辆投保商业保险,避免自身经济利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