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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具体有哪些内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是多少呢

为了实际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使绝大部分人不会再因为疾病陷入经济困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这项政策便民惠民,给大家带来很多便利。接下来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关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知识。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可进一步放大保障效用,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开展这项工作,是减轻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迫切需要;是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进全民医保制度建设的内在要求;是推动医保、医疗、医药互联互动,并促进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和质量的有效途径;是进一步体现互助共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保障范围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主要覆盖以下两种情况:

住院大病保险待遇:大病保险不分病种,只要在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费用经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付费用达到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即可自动进入大病保险报销。

门诊重大疾病:具体病种可能包括但不限于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含促红素和低分子肝素)、器官和组织移植后抗排异药物治疗(含肝肾功能和药物血浓度检查费)、恶性肿瘤(包括白血病)放化疗(不含辅助治疗药物)、血友病及地中海贫血治疗(含使用凝血因子或输血费用等)、重型精神病药物治疗、耐药性肺结核药物治疗等。这些疾病的门诊治疗费用在达到一定条件后,也可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

二、报销比例与限额

报销比例:

对于一般参保人,政策范围内的个人年度累计自付费用达到15000元(不含15000元)至65000元的,报销比例为60%;自付费用达到65000元以上(不含65000元)的,报销比例为70%。

对于特定困难群体(如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可能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例如,特困供养人员等可能享受更高的报销比例(如80%)和更低的起付标准(如3000元)。

限额:

参保人每个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一般为15万元。但特定困难群体可能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三、特定病种待遇

对于某些特定病种(如恶性肿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等),大病保险可能提供免起付线等优惠待遇。同时,门诊特定病种月度限额按基本医疗保险月度限额的50%执行。

四、申办流程

参保居民需持二级及以上医院出院记录、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参保地医疗保障部门申报审核备案。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请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详细信息。

五、异地就医

对于异地就医人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可能根据是否办理备案手续而有所不同。已办理备案手续的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异地转诊人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一般按照市内标准执行;而未办理备案手续的异地转诊人员和急诊人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可能下调一定比例(如5%)。

六、医疗救助

经民政局或乡村振兴局认定的困难群众,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遇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还可由医疗救助基金按一定比例支付。具体支付比例和限额以当地政策为准。

综上所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为参保人提供了较为全面的医疗费用保障,特别是在面对高额医疗费用时能够发挥重要作用。然而,具体政策内容可能因地区和时间而有所差异,请参保人及时关注当地医保部门的最新政策动态。

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衔接,建立大病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大病患者医保支付情况,强化政策联动,切实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城乡医疗救助的定点医疗机构、用药和诊疗范围分别参照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以上即是关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相关知识了,大病保险对患者进行医疗补助,大大减轻了很多家庭的医疗负担。更好的保障了大家的生活水平。尽管这个制度还在不断地完善之中,相信会给我们的生活加上更多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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