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养老金融联动发展的现实意义及实施路径
养老金融这一概念的诞生、发展和演绎,是在我国人口老龄化特定历史条件下为推动养老事业、养老产业和相关金融领域的发展与融合,旨在迎接人口老龄化高峰而逐渐形成的一个特定概念。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养老服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在此前诸多政策文件的基础上,对养老领域的金融服务做出了重要释义和规范,认为养老金融是指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和指导下,以满足老年人的金融需求、保障老年期合理的生活水平、确保老年人对其他养老产业领域的可获得性为目的,针对老年人、养老金体系和其他养老产业提供的各类金融产品和服务活动。
今年两会,习总书记要求上海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努力促进长三角地区率先发展、一体化发展。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最具活力、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也是改革的前沿阵地,在长三角地区探索养老金融这一关乎民生的关键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是长三角老龄化程度高,养老金融服务需求明显。中国是世界上老龄化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而相比于全国其他地区,长三角的老龄化程度更高,上海、浙江、江苏、安徽老龄化程度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截至2017年底三省一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超过4000万人,占全国老龄人口的近六分之一。
二是长三角养老基金规模大,资金管理服务需求明显。从可以获取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数据来看,截至2017年底长三角三省一市的基金结余合计约为1.85万亿元,超过全国企业年金累计十余年的总规模。
三是长三角金融资源丰富,为养老金融发展提供助力。目前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已经进入冲刺阶段,长三角地区汇聚了最具活力和竞争力的金融资源,通过得天独厚的条件,能够为养老金融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综合来看,长三角地区养老金融需求侧潜在市场巨大,供给侧金融结构完备、实力明显,后续可从制度和实践的层面率先推进长三角地区养老金融的先行先试。
一是完善长三角养老金融顶层设计,持续推动养老保障体系改革工作。长三角地区可率先推动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调整,以三省一市为整体探索养老基金统筹管理的可行性,为全国统筹打好基础。同时可以率先探索第二支柱企业年金改革,例如引入自动加入机制,扩大长三角的参与率;赋予个人投资选择权,扩大投资范围,提升企业年金投资收益。此外,基于长三角的经济发展优势,可始终跨前一步,试点第三支柱最新的养老金产品,总结相关经验,有利于下一步推向全国。
二是建立和巩固长三角联动沟通机制,持续发挥长三角金融资源优势。养老金融的发展需要由金融市场主体来推动,长三角地区优质专业的养老金管理机构应当充分发挥自身的桥梁作用,通过发挥长三角地区养老金的长期资金优势,试点三省一市养老金联动投资,形成更大的规模效应和管理模式,探索服务于长三角地区蓬勃发展的实体经济融资需求,在发展养老金融的同时,也可以为长三角地区整体的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