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营运中心员工通勤班车租赁采购公告 返回列表页>>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长沙营运中心员工通勤班车租赁采购公告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营运中心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就本次所需项目进行报价,本次竞价将择优选定中选人,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采购竞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太平洋寿险长沙营运中心员工通勤班车租赁采购项目
2019年下半年完成职场搬迁后,长沙营运中心约400人将全部在南基地新职场工作。因南方基地位属长沙县,东升路50号,离长沙市区较远,交通不便利,且员工多居住在市区内,所以将在地铁开通之前将为员工开通上下班班车。
三、项目服务模式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车次设置,安排指定相应的大小车辆,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的路线及停靠点接送员工安全上下班。
四、合同期限
租赁合同期从8月底或9月中旬起,至长沙地铁3号线正式运营后一个月内;具体时间以我公司发出正式通知为准。
五、线路设置
1号线:公司——地铁一号线马厂站
2号线:公司——地铁二号线万家丽广场站
3号线:公司——地铁二号线望城坡站
4号线:公司——地铁四号线沙湾公园站
六、车次设置
工作日班次:
线路 | 起点 | 终点 | 发车时间 | 送达时间 | 所需报价车型 |
1号线 | 马厂站 | 公司 | 8:00 | 8:40 | 9-10座、 |
公司 | 马厂站 | 17:40 | 18:20 | ||
2号线 | 万家丽广场站 | 公司 | 7:10 | 7:40 | |
7:40 | 8:20 | ||||
8:00 | 8:40 | ||||
公司 | 万家丽广场 | 17:45 | 18:20 | ||
18:45 | 19:30 | ||||
22:15 | 22:40 | ||||
3号线 | 望城坡站 | 公司 | 7:50 | 8:40 | |
公司 | 望城坡 | 17:40 | 18:30 | ||
4号线 | 沙湾公园站 | 公司 | 8:00 | 8:40 | |
公司 | 沙湾公园 | 17:40 | 18:20 |
非工作日班次:
线路 | 起点 | 终点 | 发车时间 | 送达时间 | 所需报价车型 |
2号线 | 万家丽广场站 | 公司 | 7:10 | 7:40 | 9-10座、 16-20座、 33-38座 |
8:10 | 8:40 | ||||
公司 | 万家丽广场站 | 18:45 | 18:40 | ||
22:10 | 22:35 |
根据加班人数来确定开通线路使用的班车型号,如遇业务高峰期临时加班,可将提前三至五小时通知租赁公司派出相对应的车型。
七、项目服务标准
1、职工上下班交通车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和环保要求,已购乘客意外责任保险、第三者责任险等国家规定购买的车辆相关保险,并且是正在正常运营的大型客车,不得提供私家车、教练车、待报废车。
2、在合同期内成交人所提供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若因成交人提供车辆的质量等问题所产生的产品责任或安全事故,一切法律责任由成交人承担。
3、车辆驾驶员应是公安等部门登记在册的并有丰富驾驶经验及技能的人员(身体健康、证照齐全、安全行驶),必须选派责任心强且有5年以上驾驶大客车经验的司机。
4、成交人车辆必须外观整洁;车厢内外需整洁卫生、车窗明亮,且应做到每日清洁;定期对车厢进行消毒,无异味。
5、在提供服务过程中,由于司机违章行驶或车辆故障导致安全事故造成乘客及其他人员伤亡的,必须由成交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承担赔偿。
6、成交人行车载客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按双方签订的路线行驶,负责接送员工上下班工作。行车路线一般不作随意变动,在不违反交通法规情况下应满足方便职工上下车。
7、采购人有权根据需要,在不增加里程的基础上,对职工上下班交通车行车路线、停靠点做出调整,成交人不再另行收费。成交人车辆自购年票及负责既定路线路桥费,在特殊情况下(如修路、塞车等)采购人有权改变原定线路,成交人不得拒绝,所造成的路桥费用由成交人负责。
8、服务车辆必须按采购人约定的时间准时到达起点站上客,车辆故障未准时抵达接客地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相应的赔偿。如因成交人原因致使车辆超过规定的时间5分钟后才到达起点,采购人的员工可采用其他方式(4人/辆乘坐出租车)回目的地,所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人全额负责。车辆在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排除或发生交通事故处理需超过20分钟,成交人应马上另行安排车辆送乘客到目的地(需20分钟内抵达事发地),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成交人负责。
9、因交通事故造成采购人乘客或其他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成交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的损失。
八、对供应商的要求
(一)资质及相关要求
1、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所用车辆为8成新及以上的旅游大巴车,车辆应符合安全、卫生和准运要求,各种手续合法完整,车辆性能好,设备齐全,安全可靠,舒适卫生。
4、所用车辆需配备有5年以上驾驶大巴经验且未发生过安全事故的驾驶员。
(以上要求均需提供证明材料)
5、根据前期实际承载情况可对车辆大小进行更换。
(二)报价要求
1、报价均需含税(提供对公正规增值税普通发票)。
2、根据线路长短,车辆大小分别报价。(车辆大小根据车次设置要求提供,所有报价车辆均需列明品牌,提供外观及内饰照片)
3、根据往返或者接送单程报价。
4、根据每日时间段进行报价。
5、根据当日使用车辆多次接送分次报价。(如8:10分接万家丽站第一趟,9:20分又接马厂站第二趟,则需分别报两趟的价格)。
报价说明:
1、采购人根据实际租用职工上下班交通车天数计算租金。租金总额包括成交人在服务范围内所发生的租赁车辆的轮胎、维修、过路费、燃料、供养、税金、营运费、管理费、司机的薪金、购置乘客意外事故险等一切费用。
2、采购人有权根据需要,在不增加里程的基础上,对职工上下班交通车行车路线做出调整,成交人不再另行收费。在特殊情况下(如修路、塞车等)采购人有权改变原定线路,成交人不得拒绝,所造成的路桥费用由成交人负责。
九、项目退出机制
当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未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已签订的合同书约定建立相应管理制度或执行制度不力,管理混乱,不按照相关规定配合甲方工作,被相关行政部门处罚且整改不力的。
2、不按时到达接车点或送达终点(特殊情况需提前一周报备,且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3、发生交通事故、人员伤亡等安全事故,后果严重的。
4、因驾驶员服务态度及其他问题引起乘车人员强烈不满而发生群体事件,影响恶劣的。
5、在租赁经营过程中有转包,或有分包租赁经营行为的。
6、租赁期内无故停运的。
7、连续三个月员工用车满意度低于80%的。
8、其他严重违规、违约行为。
十、报名时必须提交的证明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相关营业许可证、专业资格、资质证书、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其他有关资格证明文件(第二款所指各类必备条件的证明文件)。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十一、联系方式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营运中心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五一中路389号华美欧大厦14楼
电话号码:0731-82583150
联系人:段老师
联系邮箱:duanyixia-002@cpic.com.cn
报名材料递交截止日:2019年6月21日(10:00前)。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