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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2019城镇医保最新待遇标准,萍乡2019城镇医保

萍乡市的医疗保险最近有了新的动态,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它调整了城镇医疗保险的相关待遇标准,调整涉及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城镇职工医保门诊中的特殊慢性病由原来的两大类中的20种增加到了两大类中的25种。即Ⅰ类,6种:(1)恶性肿瘤,(2)系统性红斑狼疮,(3)再生障碍性贫血,(4)帕金森氏综合症,(5)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6)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Ⅱ类,19种:(7)精神病,(8)血友病,(9)高血压,(10)糖尿病,(11)慢性肝炎,(12)慢性阻塞性肺气肿,(13)脑瘫症,(14)心脏病,(15)银屑病(牛皮癣),(16)痛风,(17)甲亢,(18)消化性溃疡,(19)结核病,(20)慢性肾炎,(21)阿尔茨海默病(老年性痴呆),(22)艾滋病,(23)类风湿关节炎,(24)重症肌无力,(25)强直性脊柱炎。

二是城镇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的数量由原来的两大类中的14种增加到了两大类中的25种,与城镇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的数量一致。

三是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最高缴费限额由14万元提高到22万元。本政策范围内城镇居民个人负担达到起付线以上标准的,仍按50%的比例补偿,不封顶。

四是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当年最高缴费限额由25万元提高到32万元。城镇医疗保险待遇调整实施时间为2018年1月1日。

本文标签: 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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