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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生育保险都有哪些哪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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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一年后才享生育险待遇

据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局长介绍,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负责缴纳,从今年7月1日起,用人单位即可到所属的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非广州市城镇户籍职工办理参加生育保险手续。职工(包括男、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后,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在怀孕期间、分娩(或手术)及申请待遇期间均处于参保状态的,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按照最新公布的社平工资计算,一名女职工顺产可以领到的生育津贴为8475元到42378元之间(按本人缴费工资的水平计算),在三级医院的生育医疗费为3600元,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用为1211元,男配偶则可领到10天的工资。如果是剖腹产,则获得的待遇更高,超过6万元。其中,生育医疗费按定额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向定点医院支付。参保人办理了《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后,凭《凭证》到其选定的定点医院产检、分娩、手术,将由定点医院按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项目记账,记账后由生育保险基金向定点医院按定额支付,不能记账部分由参保人自付。

外来工多致缴费率提高

据了解,此次之所以将缴费率调整到0.85%,主要是由于将外来工纳入生育保险范围之后,由于外来工普遍年轻,大部分处于生育年龄,按原来工资总额的0.7%筹集的生育保险基金将收不抵支。须将缴费率调整到0.85%,生育保险基金才能收支平衡。

不过,局长也表示,由于外来女工生育必须符合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参保一年以上并在参保状态,并且符合计生政策等条件,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因此并不担心出现大规模生育女工进入广州的情况,而一旦出现大量女工集中生育的情况,有关部门也会密切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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