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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生育保险可报销的费用有哪些,生育保险可报销的费用

欲了解深圳市生育保险可报销费用的更多情况,请参见下面的介绍。参加深圳市生育医疗保险后,产前检查、分娩住院、产后访视、计划生育手术等基本医疗费用(不含婴儿费用)由生育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产前检查包括以下基本项目:

第一次检查:(13周前)建立《深圳市妇幼保健手册》;妇科检查、血常规(3类)、尿常规(10类)、心电图、b超;

第二次检查:(16-18周)产科检查(均含胎心多普勒)、血型(ABO、Rh)、血常规、尿常规、肾功能(3项)、肝功能(5项)、乙肝两对半、丙肝病毒抗体、梅毒血清抗体、血糖;

第三次检查:(20-24周)产科检查、尿常规、彩色B超;

第四次检查:(24-28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五次检查:(28-30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六次检查:(30-32周)产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B超;

第七次检查:(32-34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八次检查:(34-36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第九次检查:(37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十次检查:(38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第十一次检查:(39周)产科检查、尿常规、B超;

第十二次检查:(40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计划生育手术项目包括:

(一)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

(二)人工终止妊娠(流产术),包括人工流产(负压吸引术、钳刮术)、中期妊娠引产术、药物终止妊娠;

(三)放置、取出皮下埋植避孕剂;

(四)输卵管绝育术、输精管绝育术;

(五)输卵管复通术、输精管复通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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