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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生育保险医疗待遇有哪些,生育保险医疗待遇

参保员工怀孕后,可直接选择定点医院或到市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办理生育记录,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欲了解合肥市生育保险医疗情况,请参见以下介绍。

1.生育保险的医疗待遇是什么?

出生记录后,可持社保卡直接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享受医疗待遇,包括产前检查、生育医疗、本期并发症及产假并发症等。所产生的在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在最高限额下直接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报销结算。生育保险不包括保胎医疗费用和妊娠期合并症、并发症的医疗费用,这些医疗费用属于医疗保险范畴,按照医疗保险政策执行。

2.生育津贴如何领取?

参保职工在生孩子出院的次月末,凭《备案回执单》和身份证,到徽商银行花园街支行领取规定的生育津贴。在生育后3个月内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在4个月内申报的,可增发1个月的生育津贴。

3.灵活就业人员如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可参加合肥居民医疗保险,享受生育补助。

4.参保男职工有什么待遇?

享受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补助和男性职工护理休假补助。失业配偶的孕产妇医疗费用最高补助标准为1000元;如果被保险男性职工的妻子是农业家庭,不参加生育保险,则在产假期间获得独生子女的父母荣誉证书;男职工可享受护理假补贴,补贴标准为500元。上述费用由用人单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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