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投保案例

安徽省内和跨省社保转移的程序是怎样的,社保如何转移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因为一些原因换工作,此时,我们的社保也将转移。社会保障转移分为省内转移和省际转移。这两个转移过程有什么区别?我们该怎么办转移手续?接下来,小编将以安徽为例,阐述社保跨省转移和跨省转移的具体操作流程。

安徽省社会保障转移支付流程

1、被保险人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按照规定在新的就业场所缴费后,用人单位或者被保险人应当向新保险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延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安徽跨省社保转移办理流程

1、先在自己交的地方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暂停手续,并让其出具《参保凭证》;

2、携带证件到当前办理区(县)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

3、受理申请后,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接到参保人员的材料为其出具《参保凭证》;

4、参保人员将《参保凭证》送到接收地社会保险经办单位;

5、新参保地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社会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确认情况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另外注意事项: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转移申请。

提示:安徽省社保转移: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区社保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要求转移和延续社保关系。新参保地区的社保经办机构将在15个工作日内向原参保人员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受理函,由原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接续手续。社保跨省转移:首先在原先办理社保的地方暂停手续,再拿原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到接收地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

本文标签: 社保
上一篇:安徽省社保补缴所需的材料有哪些,社保补缴材料
下一篇:安徽社保如何缴纳呢,安徽社保缴纳知识

投保案例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