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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生育险如何报销的,怎么报销生育保险

南京生育保险怎么报销?想知道的人可以看下面的介绍。南京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比例明显下降,同时,还增加了稽留流产、早期妊娠流产住院、宫颈环扎三个住院结算病种,以及前置胎盘伴出血、重度子痫前期两个低频并发症病种,个人至少可少付100.5元。

据介绍,三级医疗机构2001-4000元正常分娩、2201-4500元辅助分娩、3501-6000元剖腹产的个人负担由10%下降到5%,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由5%下降为0。以在三级医院为例,如果顺产只需报销2001元,之前个人需支付201元,12月以后,个人只需支付100.5元,个人负担减少了100.5元。助娩产如需报销3500元,个人负担就减少了175元。剖腹产如需报销4500元,个人负担可减少225元,如需报销6000元,个人负担可减少300元。

而正常分娩4001元、助产4501元、剖宫产6001元及以上的医疗费用,到三级医疗机构的个人负担由55%下降到30%,到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个人负担由45%下降到20%。还是以在三级医院为例,剖宫产如需报销7000元,6000元以内部分个人负担300元,6001元以上部分个人负担只需300元,比之前要少付550元。

增加多个结算病种

结算方式也作了调整。门诊产前检查费结算标准由办卡(簿)起至孕20周(含孕20周)由400元提高到500元;孕20周后至住院分娩前的费用结算标准由600元提高到800元。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结算,达到或高于定额标准的则按定额标准结算。

本文标签: 生育险 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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