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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与领取材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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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缴纳失业保险一年以上,失业后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可携带失业证、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到失业保险金管理中心领取失业保险金。沈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有哪些?申请材料有哪些?其流程是怎样的?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

沈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并且失业后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沈阳失业保险金领取材料

1.失业证

2.户口簿,身份证

3.二张寸照

4.新开户的商业银行玫瑰卡

5.失业人员报到通知单

沈阳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由本人持《失业证》和名章到户口所在地失业保险金申领机构申领。因特殊情况(住院、行动困难等)本人不能亲自申领的,需持有关证明材料,提前说明情况,并经区、县(市)失业保险机构批准后,方可由其直系亲属代为申领。

沈阳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九城区: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

1、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910元调整到1071元;

2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含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040元调整到1224元。

四县市:新民市、辽中县、法库县、康平县

1、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735元调整到861元;

2、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含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840元调整到9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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