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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赔付对象典型案例分析 返回列表页>>

  

        【案情简介】有保险消费者向银保监局投诉,反映与三者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受损,标的报案后经查勘现场,事故交警认定标的负次要责任,且标的车只承保交强险,三者车损失已超过交强险赔偿范围因我司将赔款支付给三者车主,造成标的强烈不满,要求赔付款支付本人名下。

【案例分析】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依据交强险保险条款规定: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伤害,且被保险人未提供对三者赔偿凭证,保险人无权将赔付款直接赔付被保险人,如若三者因被保险人不愿支付其理赔款,三者有权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我司查勘员依照保险条款处理案件,将条款规定内容向客户详细解释后,客户明白并表示理解,将交强险赔付以外的差额部门赔付三者车主。

【风险提示】案例中客户对保险条款理解不到位的情况下,工作人员有责任、有义务提前向客户解释告知理赔流程,避免引起纠纷,使客户享有绝对的知情权。为防范不法分子利用保险消费者信息骗取保险金,银保监局提醒消费者在办理车辆理赔时应注意以下事项:一是保护个人身份信息,保管好重要证件。二是确需委托他人代办理赔时,如涉及商业险赔付应亲笔签署委托授权书,确认授权范围和有效期,不要轻易将证件原件交与他人,提供证件复印件时,注明使用范围、有效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