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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对理赔外部调查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诚邀贵司响应。相关说明如下:
一、采购需求一览表:
(一)合作业务范围
外部调查机构接受我司委托,提供保险理赔调查、生存调查、契约调查和反欺诈调查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保险事故及损失真实性调查、人伤事故责任认定合理性及事故处理真实性调查、伤残等级评定有效性、合理性调查、单证材料真实性调查等。具体如下:
1.医院调查,包括:
1)病历查询、复印:包含住院病历查询、调阅、复印、摘抄等。
2)门诊检查及收费查询:根据实际案情需要,个别案件可包含具体功能科室如放射科、超声、心电图、内镜、血液化验检查、病理等检查结果的查询及资料打印、拍照;收费信息、发票真伪等信息的查询及确认。
3)医生访谈:根据实际案情需要,个别案件可包含向被保险人的经治医生或者出具检查结果的医生等详细了解病情,视实际情况提供录音。
2.走访调查,包括:
1)社保调查:医保、农合等社会医疗保险机构的信息查询。
2)公检法部门走访:到公检法等相关部门了解经其处理的被保险人发生的事故原因、经过、结果,涉及人员等情况,核实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视实际情况提供录音或笔录,复印可以获得的证明材料。
3)事故现场走访:在事故现场及附近向目击者、知情人了解事故经过,视实际情况提供录音或笔录;勘查事故现场,留存、记录与事故有关的各项证据、数据等。
4)住地附近走访:在被保险人居住地、工作地及附近向邻居、同事、居委会、村委会等了解被保险人健康、财务、家庭或者与事故及理赔有关的情况,视实际情况提供录音或笔录。
5)体检:体检机构调阅体检报告;核对被保险人身份、病(伤)情;核对被保险人的身份排除冒名顶替,包括核对身份证件、签名、拍照、询问;检查因伤病导致的被保险人身体受损的情况并留存相应记录,如对伤口、肢体缺失、肢体功能丧失、自理能力的状况进行检查并拍照等;陪同被保险人到甲方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身体检查。
3.深度案件调查,包括:
1)对重疾、死亡、意外类案件通过各种方法进行的查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医院查询、医保农合等社会医疗保险机构查询、单位走访、居住地走访、公检法部门走访、医院排查等等,目的是通过各种方法查清案情。
2)通过常规渠道调查没有进展或取证难度大,经双方协商按照深度案件处理的案件。
(二)合作方式
为明确合作方式,以下甲方均指寿险公司,乙方指外部调查机构。
1.甲方委托具体案件需提供调查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和要求,并向乙方提供保险合同/保单复印件、索赔材料复印件、授权文件、证明材料等乙方开展调查作业所需必要材料,便于乙方完成委托工作。
2.乙方收到书面委托材料(调查委托书、保险合同/保单复印件、索赔材料复印件、授权文件、证明材料等),经审核后发现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完整,或甲方未提供调查委托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补齐资料和调查委托书。
3.乙方按照甲方的调查委托书进行调查。乙方在调查当中遇到问题需要增加调查项目的,应及时反馈给甲方,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增加调查项目。遇到疑难调查案件,可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调查方式及内容。
4.乙方完成调查委托事项后,向甲方提供调查报告及案件调查过程中产生的调查笔录、调查照片、调查录音等辅助材料,调查服务报酬明细及回执单。
5.乙方应保证及时有效地完成调查,如因客观情况造成调查时间延长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就调查时效另行确认。
6.甲方自收到乙方提供的调查报告、调查服务报酬明细及回执单后,对调查服务报酬进行核对将回执单反馈乙方;对调查服务报酬金额有异议的,将异议情况及甲方计算的金额、依据反馈给乙方,由双方另行确认调查服务报酬金额。
7.甲方各分公司可分别与乙方签署补充协议,并结合甲方分公司实际情况与乙方协商确定服务流程、联系方式和联系人员。
(三)合作要求
为明确合作要求,以下甲方均指寿险公司,乙方指外部调查机构。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调查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乙方应积极配合。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中调查时效和质量的约定提供调查服务,对于未达到本协议调查时效和质量约定的案件按照本协议中的“违约责任”进行相应处理。
3.甲方有权取得乙方调查获得的各类证据资料。
4.乙方应遵守法律法规、保险监管规定,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合法合规的形式在合法的范围内根据本协议开展调查。对于任何因乙方调查取证方式不当而造成甲方任何的损失或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在甲方有需要时,乙方应配合提供其调查途径、方法合法性的相关证明。
5.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提交调查报告及报告所依据证据资料,并确保调查所取得的文件资料、录音、录像等相关资料内容清晰,可准确反映所要证明的内容。乙方对乙方所出具的各类报告承担法律责任。
6.对于未按照甲方调查委托书要求处理的调查件,乙方须及时无偿按甲方要求进行重新调查。
7.如所调查的案件涉及诉讼或仲裁时,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的诉讼仲裁工作,配合提供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原始载体,乙方为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8.乙方如在调查过程中确需延长调查时间,应当提前告知甲方。如有特殊案件甲方需缩短时效的,甲方应在委托时在委托书中注明并征得乙方同意。
9.乙方必须保证甲方所提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理赔资料、客户信息等)的合法使用,并负有保密义务。
10.乙方负责对调查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甲方反馈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
11.乙方应指定受理甲方调查委托的联系人员及联系电话、邮箱,便于甲乙双方在调查过程中及时相互沟通。
(四)收费标准与结算方式
由甲方各分公司结合实际需求,分别与乙方在框架协议内约定的服务内容及单价签署采购订单。
(五)违约责任
1.调查质量违约处理
因乙方疏忽导致调查结论有误或在甲方委托调查点未尽到充分、必要的调查,影响甲方的最终理赔决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充后续调查直至案情明朗为止。
2.时效违约处理
对于未经甲方同意,超出约定服务标准时效的案件:
每超出服务时效1个工作日,扣减该案10%的调查费;超过承诺时效6个工作日及以上,该案不得收取调查费。
非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超时不受上述规定之约束,包括但不限于因医院、客户、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等外部不可控因素导致的时效延长,对该案应进行豁免。
3.其他违约处理
因乙方泄露甲方委托的被调查的客户资料或以任何方法将全部或部分资料提供他人使用,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所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及甲方遭受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本条款的约束力不因本协议终止而丧失。如乙方提供的调查服务达不到本协议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或乙方对调查队伍缺乏管理,无法满足甲方对客户的服务和承诺,在甲方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后仍无改善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六)保密要求
1.乙方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合作协议的终止而终止,该义务应持续至相关信息成为公开信息为止。
2.乙方有义务为对方恪守商业秘密,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对外提供任何有关对方业务经营的资料和信息。
3.乙方因违反保密义务,甲方有权要求其立即停止泄密行为;若乙方因违反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应向对方承担消除影响、赔偿损失及其他法律责任。
4.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的资料及被调查人的个人信息、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调查报告、照片、录像、录音等任何资料,根据所适用的法律必须公开的除外。
5.乙方保证保密信息仅在其参与特定调查案件的负责人和雇员范围内知悉,在上述人员知悉保密信息前应提示信息的保密性和应承担义务,并保证上述人员以书面形式接受本协议的约束。乙方不得向未参加特定调查案件的工作人员透露保密信息。
6.在项目结束后,乙方应将保密信息和资料交还给甲方,或按甲方的要求销毁。
(七)合作机构的要求
外部调查机构应当具有调查资质、专业经验丰富口碑良好、有一定规模的业务辐射区域等。
二、响应文件
1.严格按照我司提供报价文件模板编制,不得修改模板。
2.响应文件加盖公章后密封送达如下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号。
响应文件接收人:金雷,021-33965085。
需求联系人:邰银岭,021-33965617。
3.须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4.响应文件须满足采购需求描述的交付,且须满足采购项目评分要求。
5.报价文件及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6月9日上午10点前。
三、采购方式
谈判采购,综合评分最高者成交。
四、采购评审
采购评审时间:响应文件接收后三个工作日内。
附件:

1.报价文件模板
2.我司合作协议模板
3.采购项目评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