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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大病医保新政策有哪些呢?昨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职工大病保险制度的意见》,提出了山东省大病医疗保险新政策。新政策确定了山东省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的保障对象、保障范围、缴费标准、报销比例等。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山东省大病医疗保险保障的范围的知识,请看下面的介绍。

山东省大病医疗保险新政策

一、山东省大病医疗保险保障对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医保待遇的参保人员。

二、山东省大病医疗保险保障范围

山东省职工患重大疾病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都在山东省大病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内。具体的范围将有社保局和财政厅进一步确定。

需要提醒的是,以下几个情况不在山东省大病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内:

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2、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

3、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

4、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5、因责任事故造成食物中毒的;

6、因自杀导致治疗的;

7、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8、按国家和当地政策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

三、山东省大病医疗保险保障疾病

儿童白血病、先心病、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

四、山东省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每人每年20元。

五、山东省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起付线:20000元;超过起付将按照一定的比例报销。

2、报销比例:60%;

3、最高报销额度:20万元。

六、山东省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1)参保人身份证;

2)参保人医保证或医保卡;

3)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就是小编为你介绍的关于山东省大病医疗保险保障的范围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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