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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个家庭突然遭遇不测,是可以被救助的。其中临时救助对象包括家庭对象和个人对象,那么家庭对象有哪些呢?一起来看看。

家庭对象有四类:

(1)发生火灾、溺水、交通事故、人身伤害等意外事件,未获得赔偿或在获得赔偿、保险金及其他救助后,家庭负担仍然较重,导致家庭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

(2)发生突发重大疾病,在扣除各种医疗保险报销、医疗救助部分和其他社会帮困救助资金后,个人负担医疗费数额仍然较大,导致家庭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

(3)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1倍以上2倍以下(不含2倍)的低保边缘家庭因生活必须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

(4)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家庭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城乡家庭,经其他救助措施帮扶后,基本生活仍然难以维持的。非市区户籍居民个人,在市区取得居住证,且在市区稳定就业、在同一区居住生活满3个月的,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的,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个人对象有1类,是指非市区户籍居民个人,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一是在市区取得居住证,且在市区稳定就业、在同一区居住生活满3个月的;二是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的;三是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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