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重度残疾且无业的残疾人,可以申请向国家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补助。那么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补助的发放标准是多少呢?具体的发放对象是又是哪类人?要怎么申请呢?下文为大家详细介绍。
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补助发放对象
1.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居民、年满16周岁、被评定为智商IQ值49以下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通过劳动获取经济收入,生活不能自理,靠亲属或家人照料的无业残疾人;
2.具备上述条件,虽已经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但尚未享受养老金且本人无经济收入的无业残疾人。
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补助标准
1.城镇居民每月给予380元/人的生活补助;
2.农村居民每年按郊区3080元/人或海岛2820元/人给予生活补助。
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补助申请条件
1.具有本区常住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年满16周岁、在法定就业年龄段内,并符合上海市重残标准(视力残疾1-2级、肢体残疾1级、智力残疾1-3级、精神残疾1-2级)的无业人员;
2.具备上述条件,虽已经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但尚未享受养老金且本人无经济收入的无业残疾人;
3.不能通过劳动获得经济收入的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全部申领结束后,才能申请生活补助。
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补助申请材料
1.《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1寸证件照三张。
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补助申请流程
1.本人或监护人到户籍所在地街镇残联提出申请,填写《重残无业人员残疾程度确认审批表》;
2.区残劳所审核通过后报区残联审批。由街镇残联通知申请人,到街镇社会救助管理所办理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补助申请;
3.对已经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达到享受养老金年龄的重残无业人员,在办理养老金有关手续以后,停止发放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