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社保领取资格认证所需材料

现在虽然有些人长期居住在异地或者国外的参保人,但依旧会缴纳国内社保。其实只要办理社保领取资格以后也可以领取养老金、抚恤金等社保待遇。那么异地社保领取资格要怎么认定呢?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呢?下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

异地社保领取资格认证条件

居住异地或国外的领取我市社会保险(障)长期待遇人员,每年需进行一次集中资格认证,由所在单位办理此事项。

认证办理后可领取社保长期待遇。

异地社保领取资格认证所需材料

1、《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网上认证)》或《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一份(可通过网站下载);

2、《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或领事认证;

3、企业版认证软件中导出的报盘信息;

4、通过企业版认证软件打印出的《异地和境外居住的领取北京市社会保险(障)待遇人员领取资格认证汇总表》(加盖公章)一份(通过企业版认证软件打印)。

异地社保领取资格认证流程

1、对于居住异地的领取待遇人员,领取待遇人员按照居住地不同,分为网上认证或回寄认证两种方式:

收到的认证表单上未注明“网上认证”字样的,为回寄认证表,此类人员可持表格及有效身份证件到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资格认证手续,并将认证表在8月30日前回寄至所在单位;

收到的认证表单上注明“网上认证”字样的,为网上认证表,此类人员应在8月30日前持表格及有效身份证件到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资格认证手续,网上认证表由当地社保机构留存,无需邮回;

2、对于居住国外的领取待遇人员应提供加盖我国驻其居住国使领馆印章的《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或领事认证;

3、单位收到认证表单后应通过企业版认证软件报盘,并在截止日期前到区人力社保局社保中心基金支付科及分中心支付岗或海淀区各街镇社保所送交认证材料和企业版认证软件中导出的报盘信息。

异地社保领取资格认证注意事项

1、办理时间:每年6月1日开始,居住异地的资格认证截止日期为9月20日,居住国外的资格认证截止日期为11月20日;

2、上述表格可使用黑色签字笔填写,也可打印;

3、领取待遇人员需本人持认证表单、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就近前往区(县)社保经办机构或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办理认证手续,对于居住本市的认证人员,因特殊情况无法本人认证的,可向居住地社保所申请上门认证;

4、各单位及个人应在每年规定认证期限内及时办理认证手续,以免影响待遇发放。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认证后可领取的社保长期待遇包括哪些?

“社会保险(障)长期待遇”是指:

1、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

2、按月领取伤残津贴、护理费的工伤职工;

3、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职工的供养亲属;

4、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的人员;

5、按月领取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待遇的人员;

6、其他按月领取社会保险(障)待遇的人员。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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