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
被保险人开车时车门不小心刮到,造成车门有划痕损失。其随即向保险公司报案提出索赔申请,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发现李先生已在去年的8月向我司报过划痕险,且承保的1万划痕险保额已用完,告知李先生此次划痕险保险公司将不能为其承担,客户表示不理解,认为自己有保了划痕险,就可以申请赔偿。
【案例分析】
依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附加车身划痕损失险第四条赔偿处理规定:“在保险期间内,累计赔款金额达到保险金额,本附加险保险责任终止。”
【消费提示】
附加车身划痕损失险有别于其他险种,保险金额为2000元、5000元、10000元或20000元,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在保险期间内,是累计计算的,非按次计算,当赔款金额累计达到保险金额,划痕险保险责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