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购买保险渠道要正规,避免自身权益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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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回顾:

    近期,某保险公司接到雇主责任险报案,伤者本人称其因工受伤后单位不给与赔偿,所以只能直接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经保险公司调查发现,伤者所说的“单位”其实与他并无劳动关系,也并非实际工作单位。通过保险公司进一步核实,伤者所谓“单位”的负责人通过一位做保险代理的“朋友”投保了雇主责任险,公司公章也一直交由该“朋友”保管,所以具体过程该负责人并不清楚。直到某一天收到了法院传票,被所谓的受伤“员工”告上了法庭,用一份盖有公章的赔偿协议书,要求单位兑现工伤待遇赔偿款,负责人这才知道这个“朋友”在为其购买保险时,私自将其他无购买保险资格的个体经营户员工挂靠在这份雇主责任险保单中,发生事故后,还用被保险人名义与伤者签订了赔偿协议书。最终,法院并未支持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判定被保险人无需赔偿伤者损失,所以保险公司也无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代理人造假的举动,险些造成被保险人及保险公司的损失。

风险提示:

    通常消费者习惯向熟悉的人咨询或购买保险产品。其实保险产品种类繁多,有些所谓的“朋友”并非对所有保险样样精通,有些“朋友”甚至并无从业资质。消费者应通过官方的渠道获取保险咨询信息;购买保险时应寻找有专业资质的保险从业人员;仔细阅读保单条款,充分了解购买的保险产品;保护个人身份信息,合理使用公司重要印章及证件,切勿轻信他人,切实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