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惯用诱骗手段
承诺高额回报:为骗取更多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会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暴富”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
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多通过注册公司,打着响应国家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幌子,通过订立经营种植、新技术、理财等项目合同,骗取社会公众投资。
虚假宣传造势:集资者往往一掷千金,通过采取聘请明星代言、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编造虚假声势,骗取公众信任。
利用人情诱骗: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诱惑社会公众参与投资。更有甚者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的危害
集资者:牢狱之灾,可至无期
非法集资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导致大量治安问题,甚至造成局部地区社会治安动荡。因此,我国刑法对于非法集资的处罚非常严峻。
参与者:血本无归,负债累累
非法集资使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非法集资犯罪分子通过欺骗手段聚集资金后,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者很难收回资金,严重者甚至倾家荡产,血本无归。
消费提示
简单识别之“三看”
一看回报:如果所承诺的收益率大幅超过同期社会平均利率水平的,就可能属于非法集资。
二看范围:如果是针对社会不特定公众一对多吸收资金,就有可能属于非法集资。
三看资金:如果筹集资金是为自己占用,就属于非法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