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的宏观作用是指保险对全社会,对国民经济总体所产生的经济效益。
1.保障社会再生产的正常运行。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各生产部门之间保持合理的比例关系,是社会再生产过程连续进行的必要条件。但是,再生产过程中的这种合理的比例关系,以及再生产的连续性,会因各种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而被迫中断和失衡,并导致连带损失。也就是说,就生产单位来讲,这些风险不仅会造成生产单位本身的损失,而且会造成相关生产单位的连带损失。
下面的图示可以说明这一问题:
保险公司获得500万损失,从而恢复其生产,这样就不会造成连带营业中断损失,保险带来的总效益将远远大于其补偿总额。由于保险的补偿帮助受灾单位恢复了正常的生产经营,保险对社会再生产的正常进行,对各生产部门保持合理比例关系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
2.有利于商品流通的顺畅。在市场经济中,保持商品流通的顺畅对社会再生产持续进行及人们生活的安定具有重要作用。但是,商品流通会遭受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等因素所导致的各种风险损失。例如,商品在储存期间,会因仓库失火或遭受洪水而受损;商品在运输过程中会因装卸事故、交通事故、途中失火、遭受暴风雨等原因受损。从社会再生产角度看,商品的损失不仅直接造成商品流通规模的缩小,而且会影响生产部门的正常运行。因此,保险保障机制的存在,将能保持商品流通的正常规模,既满足了消费者的需要,又保证了商业部门对生产部门的需求不会因灾害事故而下降。
3.有助于财政收支计划和信贷收支计划的顺利实现。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发生的每一次破坏,都或多或少地造成财政收入的减少和银行信贷归流的的中断,同时还要增加财政和信贷的支出,从而给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带来困难。然而,如果企业参加了保险,财产损失得以补偿,恢复生产经营就有了资金保障。而生产经营一旦恢复正常,就保证了财政收入的基本稳定,银行信贷也能得到及时的清偿或者重新获得物资保证。同时,受灾企业由于得到了保险经济保障,也就减轻甚至无须财政和银行信贷支持。由此可见,保险确实对财政收支平衡和信贷收支平衡发挥着保障作用。
4.有利于对外经济贸易发展,有利于平衡国际收支。保险在对外经济贸易和国际经济交往中,是不可少的环节。保险业的经济补偿和发展,特别是海外保险业务和涉外保险学原理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