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1999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

1999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这个文件对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作了详细规定,明确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内的药品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的药品,或是符合国家药品行政管理部门部颁标准的药品,或是国家药品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进口的药品。同时,排除以下五大类易滥用,用于非治疗用途的药品:

①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如海马、胎盘、蛇、鹿茸、蝎子等;②一些主要作为营养滋补的药品,如维生素E、人参等;③是用中药饮片泡制的酒制剂,如虎骨酒、杜仲酒等;④各种药品的果味制剂和口服泡腾制剂,如果味维生素C、阿斯匹林泡腾片等;⑤是各种血液制品,蛋白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如冻干血浆、人血白蛋白等;⑥是劳动保障部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药品。

医生用药不能超出药品报销范围,超出范围的药品费用不能在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医疗基金中支付。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航空运输保险是什么
下一篇:房贷险的退保费转成普通家财险,有哪些好处呢?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