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本报刊登有关商业车险的报道后,引起了较大的社会反响。针对部分车主选择裸险的状况,记者随后采访了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其明确表示,车主只买交强险是不可取的,应量体裁衣投保商业车险,完全没必要为了省小钱而冒大风险。
同时,记者还了解到,目前不少开车谨慎、理赔次数少的车主从车险奖优罚劣机制中受益。因为在机动车商业保险(车险投保攻略)基本条款a、b、c三款中,均采用了和交强险相类似的奖优罚劣的浮动费率机制,将车主本年理赔次数与来年保费挂钩拥有良好行车记录的车主最高可享受7折优惠;同时,对于频繁发生交通事故、理赔次数多的车主,来年保费也会进行相应的上浮,最高上浮比例为30%。
奖优罚劣的浮动费率机制是对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八条规定的具体体现,有助于被保险人和驾驶者注重交通安全意识,而这一根据理赔次数不同保费有所区别的机制也非常人性化。
3年不出险 最高优惠30%
再细心开车半年,连续两年无车险理赔记录,明年保费就可以打八折了!据了解,在现行机动车商业保险基本条款中,市民投保车险可享受的折扣与上年理赔次数进行了挂钩,共分为上年发生5次及5次以上赔款、上年发生4次赔款、上年发生3次赔款、新保或上年发生3次以下赔款、上年无赔款、连续2年无赔款、连续3年及3年以上无赔款等7个档次,浮动系数分别为1.3、1.2、1.1、1、0.9、0.8、0.7。简言之,如果车主上一保险年度内未发生车险理赔,在其它投保因素不变的情况下来年可享受保费9折优惠,连续两年未出险可享受8折优惠,连续三年或三年以上未出险则可享受最高的7折优惠。
不过,对那些不注重交通安全、时常理赔的车主得提个醒,奖优罚劣机制对一年内理赔次数超过三次以上的车辆,来年保费会进行一定程度的上浮。其中,三次出险来年保费将上浮10%,四次上浮20%,五次或五次以上顶格上浮30%。这体现了奖优罚劣的原则。业内人士纷纷这样表示。
因为将理赔次数与车主来年保费挂钩,符合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精神,与交强险奖优罚劣的浮动费率机制相匹配。更加有助于驾驶者养成良好的行车习惯,有助于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将实实在在的保费优惠以明折明扣的方式给予遵守交通法规、理赔次数少的车主,这样的条款颇具人性化。和交通违法需要付出违法成本一样,经常出险的车主对其它交通参与者来讲,他们不仅对别人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危胁,如果还要享有和安全驾车的车主相同的保险费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