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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碰瓷”“骗保” 江苏出台车险理赔新规

近日,江苏省公安厅、省高级法院与江苏保监局联合出台政策,推出一站式保险理赔调解、赔付,联合治理不配合事故处理和赔偿的"老赖"车主、"碰瓷""骗保"以及黄牛律师"买断代理"等违法违规现象。据悉,此次出台的多项措施在全国具有首创性,亮点颇多。 本次新推的交通事故一站式理赔机制,主要内容包括如下:对交通事故致人轻微伤,理赔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车辆驾驶人与事故伤者可持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直接申请理赔,保险公司经核实案件真实情况、查验伤情后,可不要求出具医院诊治证明,当场办结理赔事宜;对轻微伤以上,理赔金额在1万元以内,事故真实清楚、情节简单的,保险公司在单证齐全后,按照简易流程当场达成赔偿协议; 对于理赔金额在1万元以上,或存在理赔疑点的复杂案件,按照普通流程现场受理。
保险公司主动参与损害赔偿调解。发挥保险行业参与社会管理的优势,由各保险公司派员或通过保险行业协会派员进驻市、县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综合服务中心,参与交通事故调解,提供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保险理赔服务,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联合治理车险事故"老赖"。对部分车主在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后,不配合事故处理和理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事故处理通知书,经书面催告后,当事人仍不配合处理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凭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直接向对方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合力打击"碰瓷"、"骗保"行为。"碰瓷"和"骗保"行为其实质属于诈骗违法犯罪的一种表现形式,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法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加强与保险公司、保险行业协会的协作配合,建立交通事故信息核查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共同防范和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 合力打击"司法黄牛"。
交通事故发生后,时常有"黄牛律师"利用受害人不懂法律,急于取得赔偿的心理,以买断诉权的方式骗取其应得的赔款,往往保险公司赔了十几万,受害人只拿到了几万元,巨大的利益都被"黄牛律师"所侵占,严重侵害了受害人的权益。 在此次出台的文件中,要求法院、公安和保险业在调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时,严格审查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是否存在风险代理、买断代理情形,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将通报当地司法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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