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察右后旗多措并举创新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

察右后旗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调解委员会自2010年11月率先在全市成立以来,旗司法局高度重视,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多措并举,促进这一专业性调委会职能的充分发挥,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共接待咨询258余人次,受理调解道路交通事故44起,调解成功达成协议35起,涉案人数80余人,赔偿金额高达480余万元。
一是创新思路,有效化解纠纷。在工作过程中,调委会的工作人员不断创新思路,积累总结了“六法”来调处纠纷:1、稳控法:就是在接案初有效稳定当事人的情绪,控制事态的发展;2、快调法:趁热打铁,在事实清楚、责任相对明确的情况下,提高工作效率,及时迅速地调解纠纷;3、情理法:就是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引导双方当事人针对实际问题开展交流,通过情感交流达到化解纠纷的目的;4、换位法:引导当事人从对方的角度立场出发思考问题,替对方着想,促使双方作出让步,进而化解矛盾;5、委托代理法:主要是在双方当事人数多、易引发群体事件的情况下,引导当事人委托家庭中有威望、懂法律、明事理的人担任代理,以使纠纷早日化解;6、分段处理法:在一方当事人期望或者要求过高,另一方当事人难以接受时,采取分段处理的方法化解纠纷。
二是加大宣传,服务人民群众。工作过程中,向当事人及前来咨询的群众宣传与交通事故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工作,使广大群众特别是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熟悉、了解人民调解工作,提高了人民调解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的社会影响力。
三是帮扶弱势,提供法律援助。通过设立道路交通事故法律援助工作站,对发生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凡符合的受援对象,都无偿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诉求。2011年以来,共援助交通道路事故当事人10余人次,涉及赔偿金额100余万元。
四是注重协调,加强沟通配合。根据工作实际,主动建立健全与交警、法庭、保险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监督检查机制、工作程序衔接机制,形成了有效的工作合力,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 事故
上一篇:曹妃甸法院成功调处八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
下一篇:保山188名保险销售员受聘成为道路交通安全员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