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9月1日起至9月30日,我市多部门将联合整治报废汽车,对于驾驶报废汽车上路行驶的行为,不仅要处以罚款,还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由市商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在9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对本市内非法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拼装车、倒卖报废汽车和拼装车的 黑作坊 、 黑窝点 以及报废汽车、拼装车上路等违法行为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汽车维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进行认真检查。
对已达到强制报废期却拒不办理报废手续的单位或个人,研究制订落实强制报废的相关措施;严厉打击擅自拆解、改装、拼装、倒卖明知或应知有盗抢或其他犯罪嫌疑的汽车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汽车维修企业(个体工商户)擅自更改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发动机号,坚决予以查处;对驾驶拼装车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依法收缴车辆、强制报废,并对驾驶人依法处以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