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医疗保险转移手续如何办理

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是指参保人在跨地区流动就业时把原就业地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及个人账户转到新就业地,以便在两地的医疗保险年限能够累计计算。如若转移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满足连续参保年限的接续,则该参保人两地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可合并连续计算。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内容包含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清单及个人账户的余额。

哪些情况会涉及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合)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以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不同参保地流动就业并随新就业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均会涉及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

已在杭州市办理职工医疗保险停保手续,在外地重新就业的,原在杭参保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如何处理?

流动就业人员已向新参保地提交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申请的,由新参保地与杭州市医保经办机构联系办理相关手续,原杭州市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同时办理个人账户余额划转手续。

非杭户籍参保人员离开杭州流动就业后,其医保转移接续如何办理?

在杭州市终止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关系的非杭户籍人员,可由本人或原就业单位到市医保经办机构指定窗口申请办理转移接续,填写《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并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市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后,将相关凭证交付申请人或其原就业单位。其个人账户有实际结余资金的,可同时由本人申请提取。

流动就业人员在转移接续期间中断缴费的,其医疗保险待遇是否受影响?

流动就业人员在转移接续期间中断缴费三个月以内的,可按新就业地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补缴后不设待遇等待期;未按规定办理补缴手续或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当地现行规定执行。

可否委托他人办理转移接续申请?

可以。流动就业人员向杭州市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转移接续手续的,应填写《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并按规定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和委托书。

参保人员办理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的流程如下:

(1)个人账户转入:①持本人身份证(或市民卡)至市医保经办机构窗口领取《职工跨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情况表》(以下简称《转移表》)。②持《转移表》至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保关系和个人账户资金转移手续。③个人账户资金到账后,持加盖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公章的《转移表》至市医保经办机构窗口,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录入转出地的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余额。

(2)个人账户转出:持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转移单及本人身份证(或市民卡),至市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个人账户转出和本地医保缴费年限证明手续。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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