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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您解读旅游时的旅行社责任险

为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国家旅游局于2001年4月25日发布了《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同年9月1日起施行。富脑袋网小编为您就这个规定作出说明。

所谓旅行社责任保险, 依该规定是指旅行社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对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遭受损害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行为。也就是说,投保旅行社责任险,要和保险公司签订合同,游客在遭受人身、财产损害应由旅行社承担责任时,保险公司进行理赔。那么为什么上述案例中的旅行社在投保了旅行社责任险后,还要面临巨额的赔偿责任呢?

保险公司不能积极为旅行社保驾护航的原因

第一,规章对保险公司并没有约束力。旅行社责任保险的具体内容, 还是取决于保险公司提供的具体保险合同,实践中,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合同中的不少内容与规章有很大差别,比如说规章并没有规定"因旅行社疏忽或过失"这一责任承担前提条件,但所有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合同中都加入了这一前提,所以有时就会出现,法院判旅行社承担无过错责任,但保险公司并不予以理赔的案例。

第二, 有些保险公司提供的旅行社责任保险条款在责任范围认定方面不清楚, 责任范围和免责范围划分上存在交叉或重叠现象,理解上常常存在分歧。导致旅行社风险无法通过保险转移,保险人容易逃避保险责任,拒绝理赔。

第三,现在旅行社投保的责任险,只是商业保险,由各保险公司自己制订, 而规章所指的旅行社责任保险,在性质上是法定保险。商业保险和法定保险是两个不同的保险,在效力方面与强制履行方面还有较大差别。

第四,从旅行社实际投保的情况来看,其投保的目的就只是为了获得一纸保险合同, 再加上有关旅游管理部门对投保额度并没有作具体的要求与限制,许多旅游机构为了降低经营成本,也就常常不足额投保。

通过以上专家的解读,您是否对旅行社责任保险有了一定的认识呢?我们出门旅游的时候一定要弄清楚旅行社是否足额参保了此类保险,才能保障出行安全。

太平洋保险网温馨提醒:以上建议仅供参考,投保时请与代理人联系设计符合你的投保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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