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和劳动保障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劳社部发[2006]15号),妥善解决农民工务工期间医疗保险问题,根据劳动保障厅《关于开展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专项扩面行动的通知》省(川劳社办[2006]37号)精神,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