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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费收据是投保人缴纳保险费之后保险公司出具的表示已经收到保险费的凭证,是投保人已履行了缴纳保险费义务的证明。它是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保险公司申请保险金的依据之一。
尤其是当保险公司以投保人未按期缴纳保险费为理由而拒付保险金时,投保人可以保险费收据作为反证,请求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所以投保人缴完保险费应索取保险费收据。
在人身保险中保险公司能以诉讼方式取得保险费吗?
在人身保险中,保险公司不能以诉讼方式取得保险费。
因为人身保险是自愿保险,投保与否完全由投保人决定,投保人可以根据自己身体状况、生活水平及负担能力选择其需要的险种,并可随时退保,取消保单。况且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当投保方确实无力缴纳保险费时,保险公司即使通过诉讼手段也收不到保险费。所以《保险法》中规定保险公司对人身保险费,不得用诉讼手段取得。财产保险则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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