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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首例基本医保意外伤害附加保险理赔案成功办结

日前,市民张女士代其父领取到了由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理赔的保险金。这也是本市首例办结的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的案件。
张父今年3月的某天外出上坟烧纸,不慎将附近杂草引燃,烧伤后送至医院救治,后不治身亡。今年5月初,市民张女士来到和平区社险网点,递交咨询其父意外身故申请理赔相关事宜。网点服务人员耐心细致地指导张女士如何填写相关单、证及需要准备的材料。5月20日,张女士正式递交了理赔申请。
服务中心理赔人员接到张女士的材料后,认真审阅,制定调查方案。调查人员第一时间围绕保险事故进行有针对性的走访,到受益人家中进行慰问,并进一步了解事故发生经过。经深入、充分调查,结论为参保人(张父)出险情况属实,属于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责任。于6月20日结案,将意外伤害附加保险身故保险金5万元打入受益人账户。
张父的事情是服务中心受理的首件意外身故理赔案件,中心领导在获悉该事件之后高度重视,迅速责成相关工作人员开展调查、审批,使本市新出台的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新举措真正惠及于民。
服务中心副主任李长松介绍说,截至6月18日,服务中心共接到报案4039起,正式申报受理的案件数量为1343件。李长松说:“张父的事件是本市首例意外伤害附加保险理赔办结的案件。由于张家的事故属于单方事故,责任好认定一些,所以处理起来也比较顺利。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从接案到结案,一般需要一个多月的时间。从目前接案的情况看,造成事故的原因各种各样,其中交通原因占30%,摔伤占50%,还有其他原因占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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