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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成立车辆定损争议第三方调解委员会

为充分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有效提升保险行业服务水平,积极促进会员公司履行社会责任,大力构建和谐稳定、健康向上的保险行业发展环境,在黑龙江省保监局的指导下,黑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在广泛征求会员公司意见后,成立了“黑龙江省车辆定损争议第三方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调委会”),自2014年5月12日起免费为保险消费者提供争议调解服务。
据了解,黑龙江省调委会主要受理保险消费者在办理机动车辆保险理赔时,与省内各保险公司在车辆定损金额方面发生的有关争议。 保险消费者向黑龙江省调委会提出争议调解申请时,需要填写《车辆定损争议调解申请书》,同时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件、保险单原件、保险公司处理意见、申请事由的支持证据等相关材料。如当事人委托代理人进行调解活动的,还应当向调委会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
为切实保障黑龙江省调委会的专业性、公正性和公平性,黑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邀请部分省内汽修企业、保险公估机构、高校学府、人民法院、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专家学者,组建了车辆定损调解专家库。省调委会每次调解案件时,采取随机抽取的办法从专家库中抽取2-6名专家担任调解委员,负责争议调查、分析、调解、裁定等事宜。调解委员必须尊重及遵守保险合约条款,以及国家相关适用法规及监管规定,除非调解委员认为履行有关保险合约条款的后果对申请人既不公道,又不合理,否则必须以保险合约条款为准。 黑龙江省调委会可对最终车损争议金额在3万元以内的案件出具调解结果,并要求会员公司依照调解结果执行。如申请人拒绝接受调解,有权采取法律行动,调解结果并不影响其法律权利。
黑龙江省调委会地址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人和街46号,受理电话:51780536、51996836。220005L_21366650黑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成立车辆定损争议第三方调解委员会2014年06月06日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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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车辆 定损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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