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启动事业单位工伤保险 费率为工资总额0.5%

荆我省工伤保险制度进行重大改革,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工作人员也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昨日,省劳动保障厅、人事厅、民政厅、财政厅共同发文,即日起启动我省事业单位工伤保险。除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之外(以上单位执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伤政策),其他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都要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缴费费率由各地确定,原则上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0.5%至1%之间,参保职工个人不缴费。职工参保后发生工伤或患职业病,可向劳动保障部门提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然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未参加工伤保险,一旦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待遇。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称,此前,工伤保险制度主要对象是企业职工;现在,首次将其扩大到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工作人员。今年,我省工伤保险扩面计划是325万人,重点对象除事业单位外,还包括农民工。工伤保险新增两类人群根据新政策,全省境内除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之外,其他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都要参加工伤保险。民间非营利组织是指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具体包括:不属于财政拨款支持范围或没有经常性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以及国家机关和各类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为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各类用工对象,都应该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老工伤如何处理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年36号文件实施时间(2005年12月29日)至本通知实施日期间,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职工,符合相关时效规定的,其工伤认定由所在地区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对2005年36号文件实施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工作人员,仍按湖北省人事厅鄂人险〔2000〕2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办理,原享受的工伤待遇不变,原四等六级伤残保健金标准按民发〔2003〕8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原待遇低于《条例》和《办法》规定的待遇标准的,执行《条例》和《办法》规定的待遇标准。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从原经费渠道列支。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江苏首次公布保险诈骗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下一篇:江西试点为绿水青山“投保” 投保企业信贷优先支持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重疾险的分类与理赔流程详解 2025-02-18
  • 什么是保险,中国保险业概况如何... 2025-01-10
  • 遭遇不发工资,如何有效维权 2024-11-22
  • 社保卡功能作用你知道吗? 2024-11-14
  • 企业年金与职业年金的区别你知道... 2024-11-14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

    爱心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