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保险法》被误读的四点

从新《保险法》实施到现在已有1个多月时间了,在经历了最初的紊乱之后,保险市场正在逐步走向正轨。但是,在这一个月之中,各种对《保险法》的误读及在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问题也不容忽视,为此,本报记者采访了包头市保险协会的温涌祥秘书长,请他对目前保险市场出现的问题进行了解读。
误读一:新法造成保险涨价张女士原本打算在新《保险法》实施后购买一款保险,想在达到储蓄目的的同时为自身加一份保障。但是,业务员的介绍却让她犹豫了。业务员建议张女士最好在新《保险法》正式实施之前买好保险,因为新法实施后,保险产品会普遍涨价。业务员解释道:“新法的一些规定让保险公司的成本增加。例如,新法规定,被保险人上保险超过两年,保险公司将不得以被保险人未检查身体为由拒绝赔付。为避免风险,保险公司会为被保险人检查身体,而这笔增加的检查身体费用势必会由被保险人承担。面对这种说法,张女士困惑了,她到底该不该在新《保险法》实施前购买保险?温秘书长表示,新法造成保险产品涨价是消费者的错误认识。拿上述业务员说的检查身体一项为例,如果被保险人投保的是健康险,那么,不论遵循新《保险法》还是旧《保险法》,检查身体都是必要的步骤,不会因为新法或旧法而改变。温秘书长说,新《保险法》实施后,对保险公司的款项流向有了更加严格的监管,其中对业务员的提成也有了比较明确的规范,所以个别业务人员为取得更高收入建议被保险人按旧《保险法》投保,其实,新《保险法》更能确保被保险人的利益。
误读二:新法取缔多种产品李先生在网上看到,新《保险法》取缔了一百多种具有理财功能的保险产品,这条消息让本想购买一款分红险的李先生打消了原有计划。他认为,新法采取的上述措施说明保险公司的理财产品并不可靠,信任保险的投资功能还不如去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或股票、基金。温秘书长表示,新《保险法》只是对保险行业宏观上的调控和规范,并未规定取缔任何理财产品。这种误读也许是部分保险公司更换、完善保险产品造成的。事实上,改变和完善自身产品是各保险公司的正常调整,与新法实施无关。最初,我国的保险品种只有寥寥几种,发展到如今这种品种多、分工细的局面是各保险公司多年来不断摸索的结果。如果非要说新法对于具有理财功能的保险产品的影响,新法中新增的“保险资金可投资房产”算是一条。温秘书长说,在此之前,保险资金只能投资政府债券、金融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效证券,增加房产投资后,保险公司的投资范围将会更广,生财途径更多,当然,随着机遇的增加,风险也会相应增加,购买投连险、分红险等的投资者的利益将会和公司利益联系得更加紧密。
误读三:保险公司利润摊薄市民张毅一直想购买一款保险理财产品,一家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告诉他,现在购买保险要比以前划算,因为新《保险法》实施以后,保险公司的利润被摊薄,更多利润匀给了投保人身上。张毅不知道是不是新《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会使投保人收益增大。温秘书长表示,这种说法没有根据。新《保险法》只对保险行业本身做出了规范,可能以前一些保险公司或业务员在保险销售方面有违规占有客户利润的行为,按照新《保险法》规范后,投保人利润有所增加。但这部分利润本身就是投保人应得的,而并非是摊薄了保险公司让出来的利润。
误读四:投资保险风险增大听说新《保险法》中规定保险公司可以投资不动产,很多市民认为,这与炒房的性质差不多,而且现在资本市场不稳定,风险增大,因此会连带保险风险增大。温秘书长否定了这种说法。他表示,新《保险法》的核心宗旨就是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其中新增或修改的很多条款都是保证投保人利益不受损的。实际上,保险经营的本身就是风险,在同等风险下,投资保险更稳健一些。其实投资不动产在新法出台之前就有保险公司在这么做。现在,新法的相关规定不过是对保险公司的行为做出进一步规范。如果严格按照《保险法》规定操作,那么保险公司的投资风险实际上是比以前小了许多。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保险法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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