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企业职工的劳保医疗制度是怎样规定的?

政务院1951年2月26.8发布;1953年1月2日修正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中,对职工的劳保医疗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职工因工负伤,应在该企业医疗所、医院或特约医院医治。如该企业医疗所、医院或特约医院无法治疗时,应由该企业行政方面转送其他医院医治。
其全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住院时的膳费与就医路费,均由企业行政方面负担。在医疗期间,工资照发。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该企业医疗所、医院、特约医院或特约中西医师处医治时,其所需诊疗费、手术费、住院费及普通药费均由企业行政方面负担;贵重药费、住梡的膳费及就医路费由本人负担,如本人经济状况确有困难,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酌情给予补助。患病及非因工负伤的职工,应否住院或转院医治及出院时间,应完全由医院决定。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职工 医疗
上一篇:医疗保险法律规定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下一篇:享受公费医疗或劳保医疗的职工做器官移植所需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