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责任保险是因被保险人饲养的犬类的袭击、撕咬行为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依我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按约定度则赔偿。此外,赔偿还包括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部分费用。
宠物责任保险就是指有饲养许可证明的犬类在咬伤第三人后,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的赔付。宠物责任保险的责任免除包括:诸如犬类本身患病、犬类咬伤自家主人、主人家庭成员或者雇员引起的损失、与其它动物之间发生的伤害事故或死亡、无《养犬许可证》或《犬类免疫证》,或者上述证件过期的犬类宠物袭击、撕咬引起的任何赔偿责任都无法得到保险公司的赔付。另外,如果犬类的袭击、撕咬等是受到受害人的挑逗、戏耍等过错行为,或由违法、犯罪行为引发的,保险公司也不予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