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重大疾病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中都有一个观察期,一般为30天或90天,在观察期中生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设置观察期是为了防止投保人已经发生保险事故或者知道会发生保险事故,而马上投保以获得经济补偿的行为。
不同公司的观察期是不同的,一般而言重大疾病和日常住院医疗的观察期为90-180天,住院津贴是30天,而意外医疗是没有观察期的。观察期一般是从合同生效日或复效日算起,只适用于第一个保险年度,对于可续保单来说,续保年度不再有观察期。
因此,消费者在购买健康类保险时,一定要仔细弄清险种的责任范围和生效时间。下面为您推荐几款重疾险产品,太平洋保险在线商城提醒您购买时一定要注意相应的观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