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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的主要特征
  社会保险的保费具有以下5个特征:;
  (1)保费与给付关系松弛
  商业保险中,所有参加同类保险者,若缴纳的保险费相等,则其所能受领的保险金也必相等。这种对等关系在社会保险中并不存在,各人应缴保费的多少并不决定于将来给付的大小,而是决定于当时收入的高低。
  (2)成本估计不易确定
  所有保险对成本的估计都有其不确定的倾向。但某种基本现象的重复以及规律性,依据自然法则,均有显著与普遍的不变趋势,因此对将来的预测,仍有理由可望趋于正确,但这种条件,在社会保险所包括的范围内,并不是普遍存在。如伤害、疾病、残废、死亡、生育等,虽依据自然因素较多,估计较易,但是失业、退休及利率等,主要又被社会利益所支配,很难确定。因而,社会保险费率的计算,不如商业保险对成本估计那样重视。
  (3)危险分类较为粗略
  危险发生率与平均损害率经常因为危险种类的不同而异。商业保险会依据危8险程度大小加以测定,严加选择,不但可对不良危险拒绝承保,即便对接受承保的危险,也按其大小程度的不同,而课以高低不同的费率,使在同危险集团内,不致受彼此危险程度悬殊而影响。社会保险对危险程度考虑较少,依收入多少课以相同比例的保费。实行这种费率是基于社会政策与经济政策的原因。
  (4)保险费用负担较轻
  商业保险的保险费般包括两部分:为纯保险费,系备作保险事故发生时给付保险金之用,根据危险率计算;另为附加保险费,主要是指各种营业费用、资本利息及预计利润而言。另外对财产保险的重大危险,人身保险的利益分配,统计及数学的偏差等等均应有所准备,所以又有所谓安全费计算,包括在附加保险费内。由于社会保险的非营业性,以及管理费用是由政府负担或补助,其保险费仅限于纯保险费部分,所以保险加入者的负担自然就比商业保险要轻。
  (5)被保险人不需负担全部保费
  商业保险的通用原则是保险费由被保险人负担。但社会保险费,则由雇主或政府与被保险人共同负担,或完全由雇主及政府代为负担,而不需要由被保险人负担任何费用。故有所谓社会保险并非真正保险,特别是完全由雇主及政府代为负担者,这与保险的本质不相致,只是具有保险的形式而已。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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