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大妈最近很苦恼,主要还是为了儿媳妇的事儿,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在前年十月份的时候,她的儿媳妇在居委会办理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可是去年下半年,儿媳妇又补交齐了养老保险费和市医保费,又参加了市医保,并办理了医保卡。庞大妈已帮着儿媳妇向居委会递交了退出城镇居民医保的申请,居委会工作人员也答应帮助庞大妈的儿媳办理退保手续。可是,去年12月中旬,庞大妈的儿媳妇想给医保卡上输点钱,操作时,又在居民医保交费提示栏下交纳了一年的居民医保费。庞大妈有点着急了,交纳的城镇居民医保费用还能退回来吗?这会影响到社保卡的办理吗?
针对庞大妈的疑问,记者与市医保中心取得联系。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城镇居民医保和市医保两个系统并没有在一个数据库内,虽然办理了两份保险,但只能使用一个。在办理社保卡时,也只能选择一个。交纳的城镇居民医保费用,会自动转入财政账户,按照有关规定,非死亡的因素,费用是不能退还的。庞大妈的儿媳可以在明年再办理退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希望遇到和庞大妈一样问题的朋友,这篇文章能够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