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监管委员会发言人袁立明确表示,监管部门将采取严格的监管措施,以防止企业可能发生的违规行为。据悉,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新闻发布会的当天,中国保监会紧急下发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切实做好业务系统的修改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按时顺利实现交强险费率浮动机制。
由于强制保险的社会性、公益性和法定性,其涉及的政策范围很广。中国保监会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将采取严格的监管措施。
一是要求保险公司督促分支机构严格执行临时措施的规定,严禁通过退还非法批准和经营费用,提高或降低高风险保险费率。
二是要求各保监局加大对辖区内保险公司的监管力度,对不严格执行交强险条款费率、不按照《暂行办法》进行交强险费率浮动等违规行为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对存在严重问题的依法责令撤换有关责任人,甚至停止接受机动车辆保险新业务资格;
三是要求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织修订并下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承保、理赔实务规程要点》,严格按照统一的实务操作规程进行交强险费率浮动。
四,对于已经建立平台的地区,必须通过平台发布强制保险政策,没有公司有权修改它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