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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什么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个人储蓄养老保险是中国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的一部分。它是自愿参加和自愿选择代理的补充保险形式。社会保险事业单位职工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由社会保险主管部门制定具体办法,职工个人根据自己的工资收入情况,按规定缴纳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费,记入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在有关银行开设的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并应按不低于或高于同期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利率计息,以提倡和鼓励职工个人参加储蓄性养老保险,所得利息记入个人帐户,本息一并归职工个人所有。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在退休后,将支付养老保险金支付给自己的账户。个人储蓄账户的转移应伴随着员工的跨区域流动。劳动者未退休的,其个人账户中记载的储蓄养老基金,应当由指定人或者法定继承人继承。

实施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的目的是扩大养老保险基金的来源,从多方面筹集养老保险基金,减轻国家和企业的负担,有助于消除国家“打包”的观念,强化养老保险基金,同时也能够促进对社会保险工作实行广泛的群众监督。

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可以实行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挂钩的办法,以促进和提高职工参与的积极性。

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形式

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是中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由职工自愿参加、自愿选择经办机构的一种补充保险形式。

由社会保险机构经办的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由社会保险主管部门制定具体办法,职工个人根据自己的工资收入情况,按规定缴纳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费,记入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在有关银行开设的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并应按不低于或高于同期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利率计息,以提倡和鼓励职工个人参加储蓄性养老保险,所得利息记入个人帐户,本息一并归职工个人所有。

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作用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经批准退休后,凭个人帐户将储蓄性养老保险金一次总付或分次支付给本人。职工跨地区流动,个人帐户的储蓄性养老保险金应随之转移。职工未到退休年龄而死亡,记入个人帐户的储蓄性养老保险金应由其指定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

实施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的目的是扩大养老保险基金的来源,从多方面筹集养老保险基金,减轻国家和企业的负担,有助于消除国家“打包”的观念,强化养老保险基金。劳动者和社会保险拥有者的ELF保护意识。同时,也可以促进社会保险工作的广泛群众监督。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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