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A保险公司买了一张150000元的大病保险,100000元的医疗保险。然后,在代理人的推荐下,我从B公司买了一份大病保险和一份医疗保险。我觉得我的健康保险足够了。但是前几天,我的一个朋友告诉我,同时拥有两份健康保险是双重保险,索赔可能会被损坏。是真的吗?
据记者了解,保险公司没有对重复保险大病保险的限制。如果买方患有重病,他将能够收到两份由重病保险承保的医疗保险索赔。重病保险属于定额保险,与实际医疗费用无关,不需要开具理赔发票,保险公司是按照合同约定保险金额进行赔付的,所以重疾险不能等同于费用型医疗保险按照实际医疗支出给予相应的费用补偿。
保险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当申请人有两份重病保险时,首先要弄清楚这两份重病保险的类型,是消费型还是储蓄型。当被保险人不幸患上重病时,要分开索赔,留出重病风险来预防未来的疾病风险,最好是先以消费者为基础的重病索赔,然后再以储蓄为基础的重病保险为案例。投保人也可以考虑同时理赔,毕竟储蓄型重疾险的保费豁免功能可以使投保人减少保费损失,并享受原先的保障权益。
同为健康险,医疗险的理赔却与重疾险不同。医疗险包括费用报销型及补贴型两种,如果投保的是费用报销型,这类保险赔付根据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给付标准计算给付数额,给付金额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金额;如果投保的是津贴型保险,这类保险属于定额给付型,与实际医疗费用无关,理赔时无须提供发票原件,保险公司按照合同规定的补贴标准,对被保险人进行赔付。无论在治疗中花多少钱,得什么病,赔付标准不变。
如果张小姐在两家不同的保险公司购买的均是费用型医疗保险,可在两家公司获得赔付,但是,赔付遵循补偿原则,两家公司合计总的赔付金额不超过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金额。如果在两家不同的保险公司购买不同的产品,一份是费用型,一份是津贴型,则两家保险公司根据各自的合同约定进行理算和赔付,相互不受影响。如果在两家不同的保险公司购买的都是津贴型保险,则可以同时获得两家保险公司的定额给付。
因此,投保人在购买住院医疗保险时,有必要明确询问投保人的种类,如果投保人有按费用计算的住院医疗保险,或者他们的单位医疗福利比较全面,不妨申请补助住院。医疗保险,为医疗创造更舒适的环境。如果被保险人觉得自己的医疗福利不够全面,就应该考虑购买收费的医疗保险,把大部分的医疗负担转嫁给保险公司,给自己留下稳定的医疗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