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全险并不是发生什么事故都可以赔,全险是不是什么事故都赔?

随着人们保险意识的增强,许多人愿意为汽车投保全额保险,认为任何意外事故都可以由保险公司赔偿,但事实并非如此,这种想法是一种误解。

一个私人主人早上把他的孩子送到学校去了。当他正要发动汽车时,孩子看到车的前罩松了。他立刻下车,看着它。发现车已经坏了,箱子的锁芯脱落了,根本无法打开。随即报警,民警在勘查过程中发现,盗贼撬开前机盖,先破坏了汽车报警装置,而后撬开了他的后备厢,所幸车内并无贵重物品,只是车锁和报警装置都被破坏。确认物品受损情况后,由于事前为轿车上了全险,包括机动车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车身划痕损失险、玻璃单独破损等,因而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

出乎意料的是,保险公司调查人员赶到现场核实,这把锁被甩出了保险索赔的范围,因此无法得到赔偿。但在绝望中,他不得不用自己的口袋来代替整个安全系统。无独有偶,另一位市民的本田轿车后备厢遭人撬盗,庆幸的是后备厢内没有贵重物品,但车锁完全损坏,用钥匙根本无法开启。当向保险公司索赔时,得到的答复几乎一样,车锁被撬也不在理赔范围之内。

据业内人士介绍,保险公司此举依据的是机动车盗抢险条款,其中明确规定,机动车盗抢险是指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后引发的车辆损失。与之相对应的是,诸如非全车遭盗抢,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等情形均属于盗抢险的除外责任,即不负责赔偿部分。以上两个案例都不属于全车遭盗抢,所以不能赔偿。而客户投保的车损险则是按照车主自身责任事故原则来理赔的,换句话说,保险公司只对车主在行车过程中遭遇事故造成的车身损伤给予赔偿,车锁受损并非行车过程中引发的车体受损,同样不能予以赔付。

以上并不少见。这主要有两个原因。首先,许多车主在保险时听一些保险推销员或经纪人夸大的话。他们对汽车保险的主要内容和附加风险的具体内容了解不多。他们认为他们投入的保险种类越多,他们得到的补偿就越多。此外,所谓的全车保险在保险市场上只是一个概括的总结。定义不明确,位置偏颇,范围不准确。试想,眼下车险的主险和附加险种加在一起有二十余种之多,诸如玻璃破碎险、自燃险、车上人员险、不计免赔险、涉水险、4S店特约维修保险、划痕险等,一辆车不可能投保全部险种,这也是造成车主对全险产生认识误区的原因。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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